連云港農發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決議
連云港振興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第一屆第二次董事會決
連云港振興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股東決定
一、意向受讓方應具備的條件:意向受讓方應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
二、意向受讓方須承諾的事項:
(一)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受讓資金來源合法;
(二)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三)意向受讓方須承諾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參與本次收購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禁止性情形;
(四)意向受讓方為境外投資者的,須承諾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和負面清單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有關規定。